夫被打毒针致死 山东于素珍控告江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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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朱里镇西东坡村的法轮功学员于素珍因坚持“真善忍”信仰,多次遭绑架,被关过拘留所、看守所、洗脑班、劳教所,遭受种种折磨。而她的丈夫王兴国,更是遭警察打毒针而被迫害致死。

现年五十八岁的于素珍女士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《刑事控告书》,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,要求追究、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,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。

以下是于素珍女士叙述修炼法轮大法救命奇迹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:

我叫于素珍,今年五十八岁,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,我是远近闻名的药篓子,严重的肺心病,肿脸肿腿 ,干一点农活就心慌气短,四处求医问药,用过各种偏方,练过各种气功,都未解决问题。再后来,身体一侧麻木,因为经济条件差,治不起病,我几乎想到了死。一九九八年底,听人介绍法轮功治病有奇效,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,炼起了法轮功。结果真神!一段时间后,我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,并且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,明白了什么叫身心健康,人也变得真诚、善良,每天乐呵呵的。

炼功不久,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江泽民出于小人的妒嫉,利用整部国家宣传机器,污蔑诽谤大法师父,全面发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使许多老百姓受到欺骗。因此我决定进京上访,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,证明法轮功的美好。

二零零零年,我三次上访,三次被抓回,受到种种迫害,两次被关进拘留所,一次关进看守所,三次被抄家。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,河滩派出所警察破门而入,抢走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,牵走两头牛,水泵、录音机、风日记、小麦,骗走我丈夫一千六百元钱。

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(腊月二十三),河滩派出所警察把我从家中骗出,直接劫持到济南劳教所非法劳教,因体检不合格才放回。

二零零一年二月份,三、四个警察又把我拖入车中,拉到河滩计生办铐在暖气上七、八天。

丈夫遭打毒针致死

在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零年间,我和丈夫一直在外靠打工挣饭吃。丈夫王兴国是个老实人,炼功后身体很健康,干起活来跟年轻人一样快。

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早上,丈夫下了夜班在回家的路上,被昌邑市国保大队及都昌派出所绑架,八天后,六月二十八日上午,亲属接到通知让到河滩民政所领人。他哥哥把王兴国领回时,他完全变了一个人,目光发呆,脸色黑青,全身皮肤呈黑色,问他什么也想不起来。被抓前他一直很好,脸色白里透红,记性也很好,回家后他几乎失去了生存能力,出了门连家也找不到。有一天他突然说:“警察给我蒙上眼,给我打了针。”我检查他的头上头颅部位,发现有三个针眼,发红、还疼。

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上午,警察张强从网上打印了几篇文章,问我文章是谁写的,谁给上的网,我没告诉他。他们气急败坏的强行把我送到潍坊看守所非法拘留,并于当天上午抄了家,抄走了所有的大法资料,将王兴国也抓走。七天后,我被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。王兴国一字不识,被关进寒亭南孙洗脑班六、七天。洗脑班刘作保向亲戚勒索六百元将其放回。

在劳教所里,他们强迫我听污蔑法轮功的言论。有两个人看着我,因为我不“转化”,又延期关押了我三天,河滩派出所所长王长江、党委副书记翟奇花、地方寺大队书记陈素霞接我,他们不放我回家,直接把我送到朱里洗脑班,十天后,勒索亲戚一千元钱才把我放回家。

在我被劳教期间,被打过毒针的丈夫,生活不能自理,吃了上顿没下顿,不知饥饱,不知冷热,我出狱回家时,他已不成人样。于一年多后,含冤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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